中央气象台7日18时发布台风红色预警: 今年第11号强台风“海葵”的中心7日17时位于浙江省象山县东南方大约230公里的东海海面上,就是北纬27.9度、东经123.4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5级(48米/秒),中心最低气压为945百帕。 预计,“海葵”将以每小时1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变化不大,逐渐向浙江舟山到玉环一带沿海靠近,并将于7日后半夜到8日上午在这一带沿海登陆。
受其影响,7日20时到8日20时,台湾以东洋面、台湾海峡北部、台湾省北部沿海、浙江南部沿海、福建东北部沿海将有7-9级大风,东海、浙江中北部沿海、杭州湾、长江口区、上海、江苏东南部沿海将有10-12级大风,“海葵”中心经过的附近海面或地区的风力有13-15级,阵风可达15-17级;浙江大部、上海、江苏中南部、安徽东南部、福建北部、台湾等地有大到暴雨,其中,浙江中北部、上海、安徽东南部、江苏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大暴雨,局地特大暴雨(250-500毫米)。 防御指南: 一是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应尽快回港避风;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进港避风船只所有人员应撤离。 二是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居住在危房、工棚、临时设施、低标准房屋、迎风房屋等的人员应立即转移。 三是停止室内外大型集会和户外作业。室外人员要注意避开市政公用设施(如路灯、电线杆)、游乐设施、各类吊机、施工电梯、脚手架、树木、广告牌等;人员切勿随意外出,应尽可能待在安全的建筑物内,老人小孩应确保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 四是需警惕持续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尤其是在有严重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水库下游的人员和处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应及时转移。处于山地、丘陵、河流附近的人员应马上撤离至安全地区。 五是驾驶员如果遇到车辆熄火或者无法正常行驶时,应观察地表径流情况,如果径流在迅速汇集应果断弃车躲避,等待降雨停止再行转移车辆。 六是城市需要防范内涝。低洼建筑物应转移人员,采取封闭措施,受影响严重地区应封闭道路。相关部门人员应密切关注台风动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 《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办法》节选 第二章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第四条 台风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 (一)红色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14-15级)、超强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16级及以上)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 (二)橙色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台风(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12-13级)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 (三)黄色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热带风暴(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10-11级)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 (四)蓝色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热带风暴( 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8-9级) 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 (责任编辑:追风一号) |